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股票簡稱:*ST榮聯,股票代碼:002642)自2019年11月11日起連續三個交易日(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內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的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經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進行核實,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未發現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經營情況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今年一直堅持以主營業務盈利、實現“摘星脫帽”為既定經營目標。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凈利潤2,123.89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401.97%。由于公司主要客戶群體來自政府以及電信、能源、金融等行業客戶,該類用戶大多執行較為嚴格的財務預算和支出管理制度,通常在年初確定項目規劃及支出安排,在下半年集中完成項目招標和項目驗收相關工作,所以公司與行業內其他企業一樣存在經營業績波動的規律性,四季度是全年銷售與收款的高峰期。受此行業經營季節性波動的影響,并結合往年經驗分析,公司在四季度當季完成各項經營指標,從而達成全年的經營目標是有非常大的信心和希望的。公司將嚴格遵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在掌握和落實全年經營結果后,第一時間進行公開披露,以充分保障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知情權。
4、經向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王東輝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吳敏女士以及公司管理層詢問,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存在買賣公司股票行為。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公司股份、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動減持累計比例達1%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81),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吳敏女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3,033,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458%;公司控股股東王東輝先生因辦理的質押式回購交易涉及違約,質權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3,397,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自2019年11月8日起連續90個自然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可減持額度已使用完畢。公司已與質權人就《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進行了充分溝通,避免出現違規減持情況。公司將持續關注王東輝先生股權質押的后續進展情況,本次減持計劃(詳見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可能減持公司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9-072))的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性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1、經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況。
2、目前王東輝先生與質權人保持著密切溝通,并積極商討紓困方案,但最終落實還需要時間。
3、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本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榮之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相關文章
01-01
14718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1-13
28421℃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03-16
24665℃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12-12
2100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1883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750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