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軟件著作權有哪些限制,軟件著作權合理使用
一、對軟件著作權有哪些限制
計算機軟件作為作品形式之一,根據國家頒布的軟件著作權法規所獲得的保護。1991年,中國頒布了《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對軟件實施著作權法律保護作了具體規定。對于賦予著作權人的權利,著作權法通常亦給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中國對軟件著作權的限制主要是:
(1)時間限制:軟件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軟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保護期為25年,截止于軟件首次發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件著作權人可以向軟件登記機關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因繼承或單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為使著作權人主體發生合法變更時,不改變相應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因依法簽訂使用權或使用權許可合同而轉讓有關權利時,轉讓活動的發生不改變有關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當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單位終止或擁有軟件著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時,除開發者身份權外,有關軟件的其他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2)在保護期內,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件進行少量復制,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
(3)軟件著作權人不得損害公眾利益,違反其他法律。
(4)軟件復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經該軟件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件裝入計算機內,制作備份復制品,進行必要的修改等。
二、軟件著作權合理使用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關于合理使用的規定包括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軟件的合法復制品的所有人,在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享有下列權利:
①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件裝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內。
②為了防止復制品損壞而制作備份復制品。這些備份復制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復制品的所有權時,負責將備份復制品銷毀。
③為了把軟件用于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該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軟件。
第二種是為了學習和研究軟件內含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件等方式使用軟件的,可以不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以上就是對軟件著作權有哪些限制,軟件著作權合理使用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軟件著作權更多的時候是一種無形資產,這也導致軟件著作權常常被侵害。發生軟件著作權侵權,因為侵權地域廣、周期長、侵權人數眾多,多數侵權人都放棄了追究侵權人的在責任,自己承擔損失。專業知識產權律師建議,遇到這樣的情況,選擇與軟件侵權關系最密切的法院提起整體侵權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