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經濟中,銀行存款審計是指對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以及執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進行的審計。其對于揭示銀行存款收支業務中存在的差錯弊端,保護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保證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結算紀律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那么,在進行具體的銀行存款審計過程中,其應該重點關注哪些方面的內容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對銀行存款進行函證。可以說,銀行存款函證是證明銀行存款存在性及所有權的主要手段。所以,審計人員進行銀行存款審計,必須取得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對賬單,并根據對賬單審計基準日的存款余額,填寫銀行詢證函。同時,對于本會計期間被審計單位新開戶和銷戶的銀行賬戶,也需取得有關資料,一并進行函證。
2、核對銀行流水。對于一些資金流量大的企業而言,為控制其出現挪用資金等風險,需對其資金流水進行核對。這就要:取得被審計單位本期全部銀行對賬單,并根據審計重要性水平,結合專業判斷,確定需要核對的金額下限,同時也要對限額以上的資金流水和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如果在此過程中發現沒有入賬的資金收付,就要認真查找原因,明確具體情況。
3、關注定期存款。對于定期存款的審計,審計人員要足夠重視,控制風險,特別是要關注定期存單的轉存。在此環節,審計人員需將存單的會計期間內轉存過程與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以確認所有的轉存已全部入賬。能夠逐筆進行核對的,一定要一一核對。難以進行逐筆核對的,可進行測算,若發現不可接受的差異,需追查原因。
4、審查未達賬項。對未達賬項進行審計,是銀行存款審計的主要內容之一。所謂“未達賬項”,其主要包含以下四種情況,分別為:銀收企未收、銀付企未付、企付銀未付、企收銀未收。審計人員在對未達賬項進行審計時,需根據未達賬項的具體實際情況,采用恰當的審計方法,作進一步詳細核實。
以上為銀行存款審計所需具體關注方面的相關說明。審計人員在對銀行存款進行審計時,為降低審計風險,必須保持合理的懷疑及必要的謹慎態度,這樣才能夠推動銀行存款審計專業、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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