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繳納及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一、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
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二、申報繳納地點
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三、申報繳費期限
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四、申報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網上申報或上門申報的方式進行保障金申報,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依照有關規定不需繳納保障金的用人單位也要進行"零申報".
保障金的繳款方式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的其他稅費繳款方式一致.
五、申報需提交的資料
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
一、人數要求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
二、雇傭要求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三、費用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四、減免政策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殘保金.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怎么做?綜合以上所述,通過上文整理的關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相關征收方式介紹,小編老師相信大家對此內容的解讀都有一定的理解,一般都是按照企業上各年度的職工總人數為計算基數的,在本網站上關于殘疾人保障金的處理資料還有很多,歡迎你們來我們網站上找老師提問.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怎么填
五、申報需提交的資料選擇上門申報方式的用人單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提交《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確定書》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費申報表》;未安排殘...
1、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地稅機關征收。2、按上年度職工人數的1.5%計算應安置就業...計算出來的就是應繳納的殘保金。3、由企業事業等單位自行到地稅機關申報。年度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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