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闡明財政透明度的意義并不具有理論創新的意義,因此,大多數的研究都是通過經驗證明來分析財政透明度的情況。由于各國的情況復雜不一,得出的結論并不一致,有的甚至截然相反。
財政透明度與政府規模
Fetejohn(1999)提出了分析財政透明度的理論分析框架。他認為透明度的增加將有利于選民控制和管理選舉獲勝的政治家,迫使政治家更加努力地按照選民的利益行事,而這又會使選民愿意將更多的資源配置在公共部門,從而導致政府規模的擴大。他提供了一個委托-代理模型來證明為了吸引更多的資源和支持,政治代理人能夠使選民對他們的行為更加了解。在這個模型中,委托人(即納稅人)把資源委托給代理人(即政治家)管理,代理人用征稅得到的收入來提供公共產品,委托人用稅后的資源進行私人物品的消費。政治家會設計一個具有一定透明度的信息結構,在模型中表現為行為信號的隨機可變性。選民接受到的行為信號的隨機可變性越低,透明度就越高。選民就可以對政治家的行為做出準確的推斷,政治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來為自己謀私利的可能性就減少了。這個模型一個重要的結論是更透明的環境能夠使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境況都變得更好。這個模型的直觀意義是透明度增加產生的政治行為的不確定性減少了,這使選民增加了對在任政治家的信任或選民有能力分辨結果的好壞,因此選民會提高公共產品的投資(即愿意交納較高的稅),最終導致較大規模政府的產生。
從長遠來看,如果執政政府、政治家自己認識到提高透明度有益于治理,那么他們就會為了加強自己的政治力量而去努力提高透明度。這是因為,針對選民難以評價政府績效的問題,政府可以通過致力于提高透明度,使得現任政府的努力得到選民的贊賞,提高選民對現任政府的信賴,從而鞏固其政治地位。因此, Ferejohn所設想的模式是,只要提高政府的財政透明度,選民對政府進行評價的準確度就會增加,如果選民認為政府的績效良好,就會再次選舉該政黨做執政黨。在透明度較高的情況下,政府的努力會比較容易地反映到績效上,從而政府努力的動力也會比較強,選民也會對政府寄予較高的信任。但是,這種理論上的結論要在現實中得以實現,需要選民積極參與政治以及政權存在交替的可能。
J.E.Alt,D.D.Lassen,D.Skilling等驗證了Fere iohn的結論,他們根據美國詳細的預算信息構建了財政透明度指數,并以1986—1995年的橫截面數據為分析工具,發現財政透明度的增加確實擴大了政府規模的同時也增加了選民對州長的支持。其他學者的研究也表明了責任越清晰的地方選民的支持率就越高。不斷增加的透明度可以使選民很容易區分政府的機會主義行為或隨機因素,也使選民容易把經濟成果歸功于某些政治家的作為。但是,Persson等(1997)提出了相反的觀點,他認為更高的政治責任將會導致較小的政府規模。原因是當政治責任增加時,政治家的租金減少了,其他情況不變,那么政府的規模就減少了。
財政透明度與政治競爭
Alesina和Perotti(1996)指出政治家不會有動力采納最透明的措施,North(1990)認為通過政黨之間的競爭可能會產生理想財政結果的財政制度,因此,他們認為激烈的政治競爭能夠推動財政透明度的發展。他們的實證分析也表明政治競爭和透明度之間是正相關關系,政治競爭使得選民懲罰在任者成為可能,透明度使得選民能夠區分哪些不好的結果是由于政治家的腐敗行為或者外部不良環境所引起的。如果缺乏透明度將使得選民從觀察到的情況推斷政治家的行為變得更加困難,從而政治競爭也起不到應有的作用。缺乏政治競爭也使得透明度沒有實際意義,如果選民觀察不到政治家的行為就不能在選票上懲罰他。“官員控制力弱的地方,就別指望人們會允許官員支配很多的資源。” (J.Fetejohn,1990)。此外,政府財政透明度低、收集信息的成本高,不僅會對選民參與國政產生負面影響,也妨害了政黨間的政治性競爭。在執政政府信息不充分公開的情況下,即使其他政黨取得(或奪取)了政權,對于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改善政府的“經營”也會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如果前任政府巧妙地隱藏了會給下屆政府帶來負擔的財政赤字,那么對于選舉獲勝的這屆政府來說,財政政策的選擇范圍將變得狹窄,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要承擔更多的成本。這也就是說,政府透明度低,將加大政權的“奪權成本”,而執政黨、現任政府通過戰略性地限制信息公開、制造不透明,可以在政治上保證其占據有利地位。
財政透明度與赤字、公債
Milesi-Ferretti論證了在一個以財政規則為特色的政體中,透明度對政府公債和赤字的影響,他考慮了政府為了滿足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的規定而偽造會計賬目的行為,實行財政透明度,就增加了偽造賬目行為被公眾發現的概率,使得政府因為沒有滿足預算規則要求而受到懲罰。這樣,透明度就決定了偽造賬目和真實的財政調整的范圍。
Shi和Svemson(2002)在一個政治代理模型中指出,選民希望更有才能的政治家當選,因為他們可以在一定的稅收收入和私人消費水平下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但是,選民的偏好刺激了現任官員通過增發公債、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來表明自己的能力。在這個模型中,財政透明度是由選民觀察到債務的時間和程度以及在任官員利用債務來顯示自己能力的程度決定的。如果財政透明度足夠高,選民就能夠觀察到官員這一企圖,從而抑制官員利用公債來表現能力的行為,降低公債的發行規模。
J.E.Alt和D.D.Lassen(2003)發展了Shi和Svensson構建的關于債務積累的模型,用來分析財政透明度在公債積累過程中的作用。在這個模型中,他們利用OECD國家中的19個國家的數據驗證了得出的三個結論:(1)更高的財政透明度能夠減少債務積累;(2)偏好較低公共支出水平的右翼政黨有著比左翼政黨更高的財政赤字;(3)政黨之間的政治分歧越大,公債規模就越大。
財政透明度與反腐敗
根據公共選擇的文獻,可疑的預算會使官僚和尋租的政治家采取不利于納稅人的行為最大化,財政透明度則可以暴露政府的浪費,迫使政府節約。
一般來說,反腐敗主要依靠健全的法律和財政制度,通過增強政府部門的責任感來實施的。但是在許多經濟不發達和腐敗盛行的國家,這些法律和財政制度的約束力是很微弱的,因為它還需要有一套值得信賴的法律機制能夠調查和執行現有的法律法規。在許多國家,尤其是那些以系統腐敗著稱的國家沒有這樣的法律系統。財政管理同樣需要這樣的可信賴的制度框架。一個高效的財政管理系統依靠一套可操作的機制和能代表監管者意愿的能力。當機能良好的法律和財政系統能夠做到使財政管理不善最小化,財政規則和會計系統只能部分約束公共部門管理者和公務人員的自主權力。但是公共部門執行這項任務的復雜程度和相對于消費者的信息優勢阻礙了抑制各種無效行為的法律和會計系統的設計。于是,那些不是很明顯的管理不善的措施沒有被發現。最后,審計報告和法律程序對外行很難解釋,因此也常常被忽略。
因此,R.Reinikka和J.Svensson(2004)認為反腐敗的另外一個思路就是以公共服務的使用者為出發點,而不是單單試圖增加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感,在這樣一個策略中,讓公民獲得充分信息是一個重要的條件。
在一個案例中,他們證實了這一觀點。20世紀90年代,一項公共支出跟蹤調查表明,烏干達政府給學校撥款的每一美元中,學校只能得到20美分。其余80美分都被地方政府截獲了。為了扭轉這種局面,中央政府沒有僅僅致力于加強財政管理系統,而是自上而下發起了一場信息運動,通過每月在報紙上公布政府對學校的資金轉移情況,增強學校和家長監督地方官員處置這部分資金的能力。效果很顯著,“政府捕獲”從1995年的80%減少到2001年不足 20%。
1、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了“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的重要戰略部署,新《預算法》也對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按年度編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提出了明確要求。
2、2014年12月,國務院批轉了財政部制定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4]63號),確立了政府會計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具體內容、配套措施、實施步驟和組織保障。
3、2015年10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8號)公布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4、2016年7月6日財會[2016]12號財政部發布了《政府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政府會計準則第2號——投資》、《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和《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等四項基本準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5、2017年4月17日財會〔2017〕11號財政部發布了《政府會計準則第5號——公共基礎設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首先,從技術層面來說,根據前人研究預算會計與政府會計雖然都是基于“政府”組織的會計系統,但二者之間具有根本的不同[1]。從會計目標上看,預算會計與政府預算保持高度一致,旨在反映預算的執行過程及其結果,滿足政府預算管理對會計信息的需求,這一目標具有單一性和從屬性。因此,我國預算會計的改革與發展幾乎都只是圍繞和滿足政府預算管理方式、內容的變化而變化。如,近幾年我國對現行預算會計制度的零星修補都是基于國庫單一賬戶制度、部門預算管理、政府收支分類等各項新的財政預算管理舉措而對預算會計科目、會計報表進行的適當修正。因此,預算會計的改革速度和效率主要取決于財政預算管理的改革。相對預算會計而言,政府會計的目標更加多元,除了要滿足政府預算管理對會計信息的需要以外,還要滿足更為復雜的公共部門財務管理,如資產管理、債務管理、成本管理[2]等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以及滿足政府績效管理與評價,促進財政透明度和公共受托責任等。會計目標的不同決定了會計核算內容也將有所不同,預算會計的核算焦點是預算的收支流量,而政府會計核算焦點不但包括流量還包括更多存量內容。此外,政府會計在目標上的多元化,致使其在改革中不能再只以政府預算為準繩和導向,且必然在改革過程中所受的約束條件更加復雜多樣,因此進展也將緩慢。
其次,從制度層面來說,由于我國政府長期實行預算會計管理體制,與其相對應的是預算會計改革的決策機制與執行機制,這一套機制與目標單一且具有從屬性的預算會計的改革發展相互匹配,但將難以適應目標更加多元的政府會計改革。長期以來,我國預算會計改革的主導權與政府預算管理權高度重疊,同屬于國家財政部,但分屬部內的不同機構。如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的管理權隸屬于財政部國庫司,而事業單位會計管理權則隸屬于財政部會計司;政府預算管理權主要集中在預算司,而國有資產管理、債務管理等財務管理權集中在部內其他不同的司局。由于政府會計在目標上的多元化,在改革預算會計建立政府會計體系時,要求須將現有的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以及部分事業單位會計進行有機整合,并形成包含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兩個系統的雙軌制政府會計模式,以滿足不同目標[3]。然而,由于現行預算會計在管理權上的分散,有效有機整合將變得十分困難。而在無法進行有效整合并形成包含既相互獨立又互相統一的預算會計和財務會計的政府會計模式的情況下,那么,增強政府會計在滿足財務管理、績效管理與評價、促進財政透明等會計目標時,必然會以損害其預算管理與控制目標為代價。
01-01
14718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1-13
28421℃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03-16
24666℃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12-12
2100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18832℃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750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