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稅局發通知:集中清理個稅異常申報數據!
2019年最后2個月倒計時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將在2020年3月迎來頭一次。目前,各省市稅務局將陸續開展異常扣繳申報數據集中清理工作,為2020年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做好數據準備。
對發現扣繳申報情況存在問題的,各納稅單位須按照《扣繳單位申報數據自查修正操作指引》及時開展數據修正工作!企業和老板一定要重視起來!
身份信息驗證不通過形成的異常檔案數據、扣繳申報存疑數據、納稅人相關異議申訴數據及其他可能存在申報錯誤的疑點數據在這里都有答案的奧!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辦稅服務廳更正過的,或扣繳客戶端沒有歷史申報數據的,暫時只能去辦稅服務廳更正。
扣繳單位申報數據自查修正操作指引以及注意事項
一、自然人身份信息驗證不通過的處理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單位應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并不會給個人做年終匯算清繳。
個人熟悉掌握匯算清繳的相關知識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這關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2020年個稅首次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流程
一、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匯算清繳:
二、匯算清繳時間
取得個人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
三、納稅申報地點
四、申報資料
1、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2、準備與收入、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享受稅收優惠等相關的資料,并按規定留存備查或報送。
個稅匯算清繳是單位申報?還是自己申報?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當以納稅人個人為申報主體,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
由于匯算清繳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一般來說,如果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的財務人員辦理,會大大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和壓力,而且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沒有義務為每個員工承擔相應的納稅風險,因此,將這一塊工作委托給專業的中介機構更為現實一些。
但不論是個人進行匯算清繳,還是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扣繳單位代為匯算清繳,均須納稅人個人簽字確認,以明確法律責任。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將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提醒:并不是所有居民個人2020年都要進行匯算清繳
注意:
1、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2、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1月1日起,個稅申報記錄可在線查詢了!
1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申報記錄查詢功能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網頁版(以下簡稱“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正式上線,自然人納稅人可便捷地查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記錄。
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點擊“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即可進入。
登錄系統后即可通過自然人辦稅服務平臺首頁的【個稅信息查詢】使用【申報記錄查詢】、【收入納稅明細查詢】等功能。
注意:
1. 納稅人在輸入密碼、查詢等環節注意自身數據安全,在業務辦理完成后及時退出系統,并警惕不法分子編造散布的虛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 納稅人請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門戶網站、“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相關信息。如有疑問,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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