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計價法和先進先出法的區別主要在于對商品發出價格的確認,個別計價法針對每一批商品都獨立計算其發出價格且只有在商品真正發出后再計量,而先進先出法默認先入庫的商品在發出時優先發出并進行計量。
其中,個別計價法相比起先進先出法,優點在于企業通過個別計價法所計算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更加合理和準確;缺點則在于個別計價法的工作量和實施難度較大,只能適用于部分容易識別、存貨品種數量不多、單位成本較高的存貨的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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