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委托方與承包方為完成特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建設單位稱為委托方;勘察設計單位稱為承包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勘察設計合同的發包人應當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承接方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甲方是建設單位或項目管理部門,乙方是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工程勘察設計收費資格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相關文章
01-01
147415℃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3-16
34613℃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01-13
30779℃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12-12
27532℃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20917℃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8275℃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