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清查的分類按清查的對象和范圍可分為外部的全面清查和外部的局部清查,企業應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外部清查方法,其中全面清查是對企業所有財產進行全面性檢查、盤點和核對的過程,局部清查是根據管理需要對部分財產進行清查與核對的過程。
外部清查,是由企業外部的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根據國家法律或制度的規定對企業所進行的財產清查活動,屬于財產清查的類型之一,企業開展外部清查工作時應當保證有本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清查。
相關文章
01-01
147420℃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
03-16
35069℃
記賬憑證是財會部門根據原始憑證填制,記載經...
01-13
30863℃
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如下:打開瀏覽器進入各地...
12-12
28153℃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同普通發票一樣,采...
11-30
20988℃
按照稅法的規定,有一些商品如涉農商品、自來...
12-02
18290℃
行政審批局“一顆印章審批”,解決“權力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