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微企業調整納稅申報期限的情況有兩種,如因經營性質或企業性質變動而需要調整納稅申報期限的,應當先咨詢所屬的主管稅務機關了解是否可以變動,在征得同意后再按要求攜帶相關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前臺或通過網上系統辦理。
如小微企業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納稅的,可攜帶《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經辦人身份證件等資料至所屬的主管稅務機關現場辦理,或者直接通過當地的電子稅務局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導致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納稅人,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