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銷售原材料時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原材料時所適用的增值稅征收率為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在會計實務中,納稅人銷售原材料的業務在發生后可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處理;然后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以結轉原材料的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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