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收率的特殊政策指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使用簡易計征方法計征稅費時,針對特殊應稅行為和應稅對象所適用的與增值稅征收率相關的各項特殊政策。我國征收率的特殊政策主要針對固定資產的處理,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第二、三項內容規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