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稅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其計算方法分為直接法和間接法,計算公式為:
直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間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求職應聘:295966239@qq.com
投稿郵箱:295966239@qq.com
市場合作:131-6150-2582
尋求報道:1316691899@qq.com
Copyright ©2018-2028 m.shengzhouxiaoc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業好幫手 版權所有 京ICP備17026297號-4
企業好幫手總部聯系方式(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30-18:30)
掃一掃添加微信
企業好幫手總部:北京市朝陽區景輝街與針織路交叉口西南角
企業好幫手華南: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4009號
企業好幫手華東:上海市黃浦區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C區6層麥騰集創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