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體戶稅務登記異常注銷流程為:
1、企業辦稅人員應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并攜帶該表單前往相應的主管國稅局對應服務窗口申請辦理稅務注銷;
2、主管稅務機關辦稅人員錄入受理的資料信息,并將回執單交給辦稅人員;
3、主管稅務機關對注銷申請進行相應的稽查,核準后,將核準意見蓋上稅務公章后交給辦稅人員;
4、辦稅人員憑此項蓋上公章的《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加上其他的相關材料到對應窗口辦理注銷核準的手續;
5、核準注銷經稅務局批準后,稅務機關收回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同時為納稅人提供《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